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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7 觀點新聞 陳瑋 )

    「行政院長、副祕書長,世界級的大醜聞啊!貪污又關說啊!一旦曝光會造成政治動盪、社會不安,涉嫌的人有……」那夜十時許,總統焦急地找來行政院長和機要幕僚,三人在官邸開會,因為驚天動地的案情調查報告,剛由檢察總長夜奔陳報,當案層次,從案情本身、到後續發展、可能會衝擊到五院院長!至少包含國會議長、行政院法務部長、和立法院的在野黨大黨鞭……

    4年後,總統卸任了,當年涉貪的在野黨大黨鞭,用開頭那場會議,作為提告的有力證據,起訴成功。這樣的情節,在台灣上演……

    套句當事人前總統馬英九的話,為什麼「關說司法個案立委沒事、處理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

    起訴書首段,即定調出「馬英九挾私怨以公器報復王金平」的充足犯意(起訴書中P3~4「馬英九閱悉內容後因與王金平理念之差異,圖藉此撤消王金平黨籍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以憲政原則「司法獨立,行政不得干預」,將「總統因恐社會動盪,和核心幕僚諮詢」作為洩密罪的證據,捍衛了涉貪的立委、干預司法的議長之人權,將馬英九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共3罪起訴。

 

〈雙重標準的正義?〉

    然而,啼笑皆非的是,2005年10月16日總統府新聞稿〈總統接受三立電視訪問〉中,時任總統的陳水扁針對調查中的高捷弊案指指點點,「我交代最高檢察署,要好好徹查嚴辦,到底有無……」、「我認為既然有嫌疑、要查,就作了兩項處理……」同樣是「偵辦中」(雖然馬英九稱黃世銘告訴他「偵查告一段落」,但北檢不買單)總統接觸最高檢察署、並展開後續因應,何以今昔雙重標準?

    比起「柯王」偷偷來,更有甚者如下,2005年11月30日,桃園縣長候選人鄭寶清因「非常光碟」案赴桃園地檢署外絕食抗議,時任立委的蔡英文赴現場關心選情後,就聯絡同黨的檢察總長吳英昭,他十一時抵達現場並與鄭寶清、蔡英文、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劉惟宗「闢室密談」近30分鐘,最後達成「共識」,承辦檢察官「聲請迴避」……顯見同樣是「司法關說」,不分藍綠,在「立法院關說司法並不違法」的現況中,惡風未止。

    回到此案,2013年一路至今,原本聲望崇高的檢察總長黃世銘遭判,江宜樺與羅智強一度只能避走他鄉,馬英九從萬人空巷的政治明星跌落成「黨、國罪人」,王金平從16年立院龍頭淪為陽春在野立委,唯獨柯建銘,在罪證確鑿後、仍安然無恙,雖無緣於立院龍頭、但在經營不深「英派」院長進駐後、儼然成為地下院長,如今,提告馬而獲北檢起訴後,高呼「憲政重生」……

 

〈「關說無罪,執法有罪」?〉

    平心而論,黨國一體時代,有人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若矯枉過正,實非全民之福。 近20年經歷數次政黨輪替,三位卸任元首皆官司纏身,「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當然無庸置疑,只是,法曹是聞聲救苦的正義化身、或以法玩法的政治打手?到底司法是屬於國家或執政當局?司法不似政治,不需為了選舉去分化兩造、動員選票,面對「義理兩旁丟、權力舉中間」的政客,司法更應該有穩定社會價值的責任,而非淪為當權者的搖擺狗。  

   

    總而言之,蔡英文宣示「司法是人民的」,那麼,台灣人要的正義為何?所追求的又是誰的正義?電影《羅生門》中,乞丐、樵夫、武士、妻子、強盜,一口一義、十口十義,熟是孰非?正義在拼湊的真相中,載浮載沉……

羅生門,會成為台灣法界既諷刺又真實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