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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法律綸語
和我同年紀,甚至更年長的人,很多人小時候都有共同的經驗,那就是被老師打過。但如今「打罵教育」已經過去,老師如果還有打人的行為,恐怕會被申訴,甚至最後會被解聘,終身不得聘任。
即使不是打罵,也有很多需要了解與遵守。譬如:老師可不可以罰學生錢?老師可不可以搜學生身?老師處罰學生,怎麼做才合法?
教育部訂定有《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是老師輔導、管教學生最重要的規定,更是每一位老師在教學前都一定要熟讀。

 

《法律綸語》是由梁樹綸律師主持,每周1小時節目,也因此特別製作教師管教輔導措施的專題,分七週解說:
1. 12月13日:注意事項初步介紹、適準用對象和輔導管教之目的。
2. 12月20日:輔導管教之重要原則、審酌學生情狀、基本考量和給予學生陳述意見機會。
3. 12月27日:校規、班規、低學業成就學生、學生違法或不當行為和管教、不利處置(處罰)定義。
4. 01月03日:一般管教措施(一)。
5. 01月10日:一般管教措施(二)、強制措施和其他不予處罰情況。
6. 01月17日:違法之處罰(體罰、霸凌、不當管教及其他違法處罰)。
7. 01月24日:校園安全檢查、學生宿舍檢查、違法違禁物品處理和責任通報義務。
歡迎收聽!長久以來,處理過很多和學校、老師、學生、家長有關之事情,也很想跟大家談談目前就輔導管教學生是怎麼規定,維護每一個人的權益!
needs RADIO《法律綸語》(梁樹綸律師主持)
首播 週五22:00
重播 週六08:00/週日16:00/週一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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