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說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那我更要讚美上帝藉由祂所造藝術家的手創造了“藝術”獻給這個世界,成為最珍貴的寶藏;也許是上帝認為光是蟲鳴鳥叫無法滿足人類的聽覺享受,於是祂讓貝多芬,莫扎特,,,,誕生了,無數偉大悅耳的樂章流傳千古;也許祂認為山川美景不足滿足人類對過去歷史的了解,於是米開蘭基羅,林布蘭,,,,誕生了,他們精準寫實的偉大巨作見證了當時各地的歷史文物,但自從有了照相機的發明,我想捕捉歷史鏡頭的工作可以交給攝影師了。上帝賦予每個藝術家不同的能力,於是那隱藏在心裡的原始動力促使每位藝術家發揮他們獨特的才華,各式各樣的藝術創造豐富了整個世界,彷彿是成群的美麗彩蝶飛越山谷,令人覺得生命真美,也彷若夜空閃爍的星星,溫暖了人們的心。
也許有人會認為“藝術”是可有可無的東西,不能填飽肚子,戰爭更是無視它的存在,有時甚至還將它與污染劃上等號,它像空氣般卑微地飄忽在間隙裡;但上帝並沒有阻止藝術家的誕生,因為祂知道空氣是何等的重要,唯擁有高尚靈魂的藝術家方能撒上美麗的色彩讓這個已逐漸敗壞醜陋的世界變回美麗。
常想若把“藝術”從這個世界抽離,那將會是個什麼樣的景象呢?沒了音樂,美術,沒了舞蹈,電影,,,剎那間整個世界似乎沒了靈魂似的,人們空洞的眼神不知激情為何物,本就已逐漸醜陋的世界因沒了藝術的滋潤更顯荒蕪不堪,戰爭,污染更添髒亂;因此我要說“藝術”雖不能充飢,但沒了它就像沒了靈魂的軀體,能說不重要嗎?因此使這個世界更美好是我們藝術家的職責,畢竟並非每個人都能收到這種來自上帝的禮物,不是嗎?
基於以上我對“藝術”的看法,因此我的創作理念就建構在<作品要能使世界更美好>,人們透過藝術的欣賞,得以有更寬慰的心,進一步對週遭環境的疼惜,人們有更和諧的關係,人的心美了,大地也就更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