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22年6月24日被「多布斯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推翻前,「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都一直被視為美國憲法保障女性享有一定程度墮胎選擇自主權的關鍵,而現在,美國各州政府可以立法禁止女性進行人工流產。
近六年,台灣「進步」價值與傳統價值交鋒不斷,從2019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到2020年5月29日大法官釋字791將通姦從《刑法》中除罪,推著討生活已不算容易的台灣人民上火線,要為自己的後代子孫定下「價值的框架」。
美國這場巨變帶給我們甚麼借鏡?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在《觀點會客室》專訪中指出,
胎兒的生命,若用母親視自己的經濟社會條件,就來定奪生死,會不會太輕率了(註1)?此其一;以上述我國的兩釋字為例來看,在憲法原沒規定下,這樣的所謂「先進」判決,已盡量溝通並說服大眾了嗎?是幫助民主或傷害民主呢?這樣價值歧異的議題,除了由非民選的大法官定論,還有更合適的做法嗎?此其二;美國自1973年後出現了,「凡『總統的人馬』去當大法官,則立國根本的憲法、就能往總統偏」的司法政治化現象,這在台灣,甚至可能更嚴重,這,會不會傷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此其三;若提及他山之石,則可參考加拿大,其中,司法提醒立法者人權界線,但細膩的法律分寸,則由民選的立法者來討論,此其四。
「羅訴韋德案」來龍去脈?帶來的影響?母親有選擇的自由、或胎兒不是物品而是人命關天,熟輕熟重?「支持選擇」的自由派及女權運動者,交鋒「支持生命」的傳統價值保守派,「公婆」又如何各自有理?歡迎收聽!
※來賓: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註1:廖老師發言原文是,窮人的胚胎就較不受保障嗎?依據台灣現行優生保健法,人工流產與否,竟能讓孕婦視自己的經濟社會條件就來定奪,這議題,是連於自由派國家如美國,都不會如此輕率,但我們目前卻遲未重視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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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聽資訊----
《觀點會客室》(陳瑋主持)
〈台灣時間〉
*首播:每周一21:00
*重播:每周二7:00/ 每周日19:00 / 下周一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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