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新聞20180207 14:10)
關於賑災部分,賴清德院長指出,關於死亡部分,目前不幸已有4位罹難者,「賑災基金會」將給予每人40萬元慰問金,衛福部給予20萬元慰問金,加上各地方政府面臨地震等災變造成民眾死亡,依法律規定發予20萬元,第一筆慰問款項總計80萬元。
關於重傷部分,賴院長進一步指出,「賑災基金會」將給予每人10萬元慰問金,衛福部給予5萬元慰問金,地方政府依法給予每人10萬元,因此每位受重傷民眾將給予25萬元慰問金。
對於需租屋或搬遷安置等受災民眾,賴院長表示,政府會依法給予必要的補助。另針對倒塌大樓、受損的房屋及馬路等相關後續重建工作,將由該專案小組召集各部會協助解決。
經濟部表示,受災戶有用電減免;將針對受災用戶提供用電減免措施,房屋毀損無法抄表之受災戶,已使用之當期電費免予計收,已經寄出的電費單,將暫緩執行催繳及停電作業,另外受災戶房屋毁損自行重建者,申請用電免予計收線路補助費;受災戶停用期間免收底度費;受災戶申請恢復供電,免收復電費及新建補助費。
截至今(7)日上午10時,停電戶數1,900戶,台電公司已復電1,747戶,尚有153停電,除因倒塌大樓91戶暫無法恢復供電外,其餘62戶預計於下午9時可恢復供電。
自來水部分,花蓮地區停水戶數40,000戶,已修復4,900戶,尚待修復35,100戶,供水管線預計於今(7)日下午2時前修復,完成恢復供水。通訊部分計有66座基地台受損,3座已修復、63座待修復,除秀林鄉40餘座預估2月10日修復,餘預計2月8日前完成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