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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媒體的角度,怎麼看投票行為的取向?」 面對這個問題,要先釐清一個更基本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麼要投票?」 可能很多人認為,這個問題有點多餘,但在媒體的眼中,卻是一個非常容易被選民忽略的基本問題。 選票,之所以有價值,那是因為它代表每個公民自身的權利,原本,任何個人的生涯發展,應該是各人理當為自己所選擇的負責,但當眾人一起生活的時候,人生所需的眾多資源,就需要有合理而且智慧的支配。因此,人們在經驗法則的基礎上,訂立了許多因應合理支配資源的法則,但誰作為這些法則的解釋與執行者呢?

 於是,大家一起來推舉最合適的人......選舉這個行為,就此產生! 簡而言之,我們把追求自我未來發展所需要去爭取資源的權力,透過眾人共同的最佳(也就是最多數)的選擇,委託給公認,最公正也最智慧的少數菁英來代為執行。從某個角度而言,這些被推舉的對象,必須是我這個委託者認為最可信的對象,因為我的未來將牽涉在他(或她)有了這個被委託的權力與身份後,是否忠於職守的表現上。

 

所以,道德、品格、視野、對民瘼的敏銳、對民意的謙卑、對民情的善循、對民族的使命,無一皆是吾等行使投票前,需要切切觀察其人或團體的指標。 走筆至此,談到手上的選票,最終選擇了誰出線這個問題,至少可以看到一個取向的脈絡,有點像父親對於要出嫁的女兒,常常會講的一句話:「要選擇最愛妳的人,而並非妳最愛的人...」 轉譯到這個和投票有關的主題時,這句話變成:「投給最在乎你(的未來)的人,而不是你最在乎的人!」 若這果真成為今日台灣選舉背後的主流性思維,那我們真要大聲讚美:天-佑-台-灣!!